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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处
本协会常设机构是秘书处,秘书长领导秘书处工作并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(三)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(四)决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;
(五)承办理事会授权的各项事务;
(六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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