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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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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会是北京市朝阳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的执行机构,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需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理事会的职责: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(四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;
(六)决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;
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(八)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十)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,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;
(十一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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